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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第4季度

【发布时间:2008-12-31】 【作者:/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 次】 【字体显示: 】 【打印

市物价局政务公开
(2008年度第4季度)


一、价费审批方面
(一)2008年12月25日,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精神,并经成本监审,核定湄洲岛黄金沙滩景区门票价格为20元/人•次。同时规定:①对学生、教师、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门票价格实行优惠政策,具体按照《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执行;②黄金沙滩景区门票价格应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③执行时间: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一年。
(二)2008年12月25日,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闽价房[2008]159号)精神,就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通知如下:
1、本《通知》所指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2、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停车服务费标准见下表。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也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物业小区主要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必须依法办理停车经营业务有关审批手续,取得经营资格后,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①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邮递、执法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②业主搬家车辆;③临时送货车辆。
4、实施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有发放车辆出入证的物业管理区域,其出入证制作费用应在车辆停放服务费中列支,不得另向业主及车辆停放人收取)、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6、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价牌,公布服务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计价方式、免费时限和对象、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7、仙游县按本通知收费标准内另行制定。
8、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

莆田市区物业管理小区停车管理费标准

 

停车场类型

 

车辆类别

 

停时停放(元/辆·次)

 

按月停放(/辆·次)

 

8:00-20:00()

 

20:00-次日8:0()

 

1、室内车位(含场地使用费)

 

汽车

 

3

 

8-10

 

70-100

 

摩托车

 

 

2

 

30-50

 

2、室外车位(含场地使用费)

 

汽车

 

2-3

 

4-6

 

50-80

 

摩托车

 

 

1-2

 

20-30

 

3、私家车位

 

汽车

 

 

 

20-40

 

4、电动车(不含充电费)

 

 

 

1

 

10

 

备注:

 

1、对业主(或承租人)每天24小时内同一辆多次出入小区的,只能按一次停车服务费标准收取,停放1小时以内不收费。

 

2、每天跨两个时段停车的临时停车服务费每辆收费标准最高不能超过20:00—次日8:00(含)时段的收费标准。

 

3、对业主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表中室内车位和室外车位是指所有权属于业主的公共部分和地下人防部分,所收取属公共部分和人防部分的车辆停放服务费用,扣除物业公司由此产生的管理服务成本外,归全体业主所有,专款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的建设和维护。

 

(三)2008年12月30日,会同市建设局印发《莆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和《莆田市住宅物业小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莆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收费标准

 

  

 

多层住宅

 

小高层带电梯住宅(九层及以下)

 

高层带电梯住宅(十层及以上)

 

收费标准

 

(元/m2

 

收费标准

 

(元/m2

 

收费标准

 

(元/m2

 

一级

 

0.6-0.8

 

1.1-1.3

 

1.2-1.6

 

二级

 

0.4-0.6

 

0.8-1.1

 

0.9-1.2

 

三级

 

0.3-0.4

 

0.6-0.8

 

0.7-0.9

 

四级

 

0.3以下

 

0.6以下

 

0.7以下

 

莆田市住宅物业小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分类

 

收费标准

 

 

 

 

 

 

 

 

 

 

1、内无隔墙

 

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

 

面积100-200平方米

 

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

 

每单元400

 

每单元300

 

每单元200

 

2、宅内有隔墙

 

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

 

面积100-200平方米

 

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

 

每单元600

 

每单元450

 

每单元300

 

3、写字楼、商场

 

每平方米不超过4

 

说明:对住宅内只有卫生间、厨房有隔墙的,按无隔墙认定。

(四)2008年12月30日,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贯彻落实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价[2008]247号)精神,对属于市级价格部门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门票重新进行成本监审并核定公布,具体如下:
1、福建省九龙谷国家森林公园:30元/人次;
2、莆田瑞云山森林公园:30元/人次;
3、仙游九鲤湖风景区:30元/人次。
以上游览参观点对学生、教师、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凭有关证件)按有关规定实行优惠票价;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价格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20%。
(五)2008年12月31日,根据《汽车运价规则福建省实施细则》等规定精神,核定市公交6路、9路车全程票价为:6路车(市检察院--黄石)全程票价每人次4.00元;公交9路车(凤凰别墅山庄--黄石)全程票价每人次3.50元。
二、2008年度市级价格监督检查处罚情况
今年以来,市价格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为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08年度,市级价格部门查处案件数207件,罚没上缴国库179.39万元,具体为:

序号

 

行业

 

案件数

 

罚没金额(万元)

 

1

 

交通运输系统

 

196

 

17.02

 

2

 

教育系统

 

4

 

27.96

 

3

 

医疗卫生系统

 

5

 

66.91

 

4

 

建设系统

 

1

 

39.5

 

5

 

能源系统

 

1

 

28

 

合计

 

 

207

 

1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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