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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开展湄洲岛辖区内教育收费检查

【发布时间:2011-11-03】 【作者:/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 次】 【字体显示: 】 【打印

近日,市物价局在湄洲岛辖区内对相关学校、幼儿园、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进行督处检查。一是要求幼儿教育收费除保育教育费和代办费外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二是要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了收取作业本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三是要求辖区内忠门镇中心幼儿园等五所中心园按照文件规定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或专栏来,并不断跟踪幼儿园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执行情况,督促幼儿园及时更新网页和专栏内容,建立健全咨询和投诉机制,发挥价格举报电话12358平台的作用,切实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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