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2日,莆田市两级价格部门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314.88万元,其中:①征收餐饮、娱乐业价调基金228.83万元,完成年度应缴金额的78.88%,完成年度应缴户数的82.82%;②征收外来企业价调基金85.47万元;③征收政府定价品种价调基金0.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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