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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价格法》颁布实施十三周年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10】 【作者:/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 次】 【字体显示: 】 【打印

一是加强物价人员自身的普法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价格法》条例,有效提高物价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价格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二是广泛宣传,增强企业价格自律。59日,市物价局与家乐福等企业超市进行《价格法》颁布十三周年宣传互动活动,在超市门口悬挂庆祝《价格法》实施十三周年的宣传标语,发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提醒函》等宣传资料,扩大宣传的广泛性与影响力。三是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落实稳定价格措施。活动期间,一方面围绕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加大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成品油、液化汽,旅游门票等商品和服务业市场的监测和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乱涨价和哄抬物价的行为。另一方面,针对我市客运市场较为混乱,逢节必涨现象,开展市内短途客运票价检查。全市交通、物价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0多人次,检查车辆300多辆次,查出违价车辆19辆,除当场责令退还旅客多收票款外,罚款14100元。客运票价检查的总体情况与往年相比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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