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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物价局开展3·15 “消费与民生”价格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1-03-16】 【作者:/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 次】 【字体显示: 】 【打印

 

315日上午,涵江区物价局联合工商、综治、质监、经贸等十家部门,在辖区闹市开展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纪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重点宣传国务院新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反垄断法》、《制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消费者维权途径和办法,耐心向消费者讲解价格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提醒消费者警惕促销商品的价格“陷阱”, 诚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价格收费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此次活动共发放《反价格欺诈提醒函》500余份,接受价格咨询56人次,当场受理价格举报案件2起,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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