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物价局 莆市价[2006]15号 莆田市物价局关于 瓶装液化气零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福建省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闽莆燃字[2006]4号文收悉。根据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化情况,按照省物价局《福建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司经营瓶装液化气零售基准价格为94元/瓶(14.5±0.5公斤),上下浮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 本批复自2006年1月27日起执行。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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