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价检[2012]1号
莆田市物价局关于
开展2012年春运客运票价重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11]462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闽价电[2011]43号)精神,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春节是学生、农民工返乡、探亲客运高峰,为了稳定春节期间客运市场价格稳定,让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节日,市物价局决定在全市统一开展春运期间客运票价重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责任落实。各县区要成立春运客运票价检查领导小组,提前对春运票价检查工作做出周密安排部署,并抓好监督落实。要把春运客运票价检查作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检查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客运票价检查工作,确保节日客运市场价格稳定。
二、要加大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省里的春运价格政策。春节之前,各县区物价局要及时召开各运输企业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客运价格政策提醒会,着重宣传政策、明确规定,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春运价格政策。让更多单位和个人知道政策,执行政策、监督政策。
三、健全和完善值班制度。各县区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制度建设,畅通“12358”举报投诉渠道,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认真受理群众投诉,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处理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化解节日期间出现的价格矛盾和纠纷。
四、加大客运价格监管力度
1、注重源头管理。各县区物价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票价公示,在车站候车室、车厢等显要位置公布(张贴)由物价、交通部门联合核定的运价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同时,督促落实客运站内售票制度,实行先买票、后上车,加强站内值班、巡查。
2、严格执法检查。要加强与交通、交警、纠风等部门的配合,共同制订检查计划,商定检查方案,联合开展客运票价检查,不定时地对各站点、车站采取进行巡查,提醒告诫、部门联动、诉查结合等措施,狠抓客运票价监管。同时对沿海、山区等乱涨价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路,要不断采取跟车暗访、拦车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过程中,要积极邀请新闻单位参与跟踪报道,对一些价格违法情节较严重的典型案件,该曝光的要坚决予以公开曝光,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擅自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做好统计总结工作。请各县区物价局于2012年2月20日下午4点前,将当地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检查工作情况及春运期间客运违价车辆查处情况统计表(附件)上报市物价局检查分局。传真电话:0594-2759318
附件:2012年春运期间客运违价车辆查处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