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成本调查与监审 > 成本监审 >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积极开展成本监审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积极开展成本监审

【发布时间:2010-06-30】 【作者:/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 次】 【字体显示: 】 【打印

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福建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成本监审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稳步推进成本监审工作。半年来,开展了轮渡运输经营成本、趸售县供电成本、原水供水价格成本、道路旅客运输成本、民办学历教育初、高中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学生住宿成本费用成本等十个项目的成本监审、调查审核工作,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44778.32万元。


 

 版权所有:莆田市物价局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莆田市物价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 ICP备案号:闽ICP备********号
    邮政编码:351100 电话:0594-2799133
地址:莆田市胜利北街1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