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福建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成本监审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稳步推进成本监审工作。半年来,开展了轮渡运输经营成本、趸售县供电成本、原水供水价格成本、道路旅客运输成本、民办学历教育初、高中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学生住宿成本费用成本等十个项目的成本监审、调查审核工作,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44778.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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