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及其他电梯用户的负担,使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更好地反映我省实际情况,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调整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如下:一、取消电梯限速器定期检验收费240元/台。二、电梯定期检验费的楼层加收由原来的6层(不含6层)以上每层加收50元变更为7-20层每层加收35元、21层及以上每层加收50元。
版权所有:莆田市物价局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莆田市物价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 ICP备案号:闽ICP备********号 邮政编码:351100 电话:0594-2799133 地址:莆田市胜利北街1555号